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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布覆铜层压板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布覆铜层压板技改项目已于2020年4月2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淮海街1号,在现有多层工厂内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原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不新增生产设备;淘汰多层厂现有的RTO处理设施,安装1套全新的RTO处理设施。产能由年产玻璃纤维布覆铜层压板(CCL)220万m2提高至年产玻璃纤维布覆铜层压板(CCL)300万m2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324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7776小时。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生产性质、生产规模、原辅料用量等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设备与环评批复一致。根据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要求,本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18日、2020年01月06日-07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设施使用正常,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

    (一)工况

公司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产品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2、废气

本项目FQ000114号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推荐标准,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的50%。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的80%。

3、噪声

本项目东、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废铜箔委托苏州群勤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覆铜板边角料委托泰州市瑞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审批意见核定的FQ000114号排气筒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4月27日至5月26日

    固废专项验收公示期:2020年4月27日至4月28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下电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卫国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淮海街1号

    联系方式:0512-68251565

附件:松下固废验收监测报告表

          松下验收监测报告表

          松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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