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次生污泥减量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城际路101号
项目概要: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次生污泥减量化技改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城际路101号,利用现有已租用厂房,购置1台污泥干燥机对现有项目产生的次生污泥进行减量化处理,技改完成后,现有产能不变,次生污泥由400t/a减至249.6t/a。生产厂房利用现有车间,原料仓库、固废仓库及办公区域等均依托现有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5%。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62163002
联系人:谢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张家港市创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70353982
E-mail:CY_chuangyuan@163.com
联系人:张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