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庆谊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药用聚乙烯膜(袋)3000吨、药用聚乙烯瓶350吨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03月04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联港路568 号,租用厂房进行生产,环评获批的设计产能为:药用聚乙烯膜(袋)3000 吨/年、药用聚乙烯瓶350 吨/年,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生产能力为:药用聚乙烯膜(袋)3000 吨/年、药用聚乙烯瓶350 吨/年。项目为技改项目。
(二)验收监测情况
2019 年12 月25-26日由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2019年12月25-26日监测结果“污水中pH、COD、SS 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 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2019年12月25-26日结果表明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及表9 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
3.噪声:2019年12月25-26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达到《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 类及4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验收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类别进行了临时存放,临时存放处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03月06日至2020年04月02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03月06日至2020年03月0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庆谊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3962127722
附件:庆谊包装项目验收意见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