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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骅汉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机械零配件5000件、模具500套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1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骅汉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专家咨询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骅汉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机械零配件5000件、模具500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建设内容:年产机械零配件5000件、模具500套;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火炬路57号17幢

本项目员工14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时间4800小时。

二、项目变更情况

1、生产设备数量变化:实际增加了2台加工中心(1台备用)、1台攻牙机。年加工量不变,故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2、磨床废气处理方式变化:环评中磨床自带除尘设施,实际2台手摇磨床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至一套“两级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2019年1月竣工并进入调试阶段,2019年1月,公司委托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2019年11月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COD、SS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测点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最大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80%。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核定总量要求。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1220日至2020117

固废专项验收公示期:20191220日至122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骅汉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鹏程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火炬路57号17幢

联系方式:13451743196

附件:

骅汉验收监测报告表2019.12.pdf
      骅汉验收报告--固废专项.pdf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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