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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苏州木源居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件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8-1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05月委托苏州市佳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年07月2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33号

租赁面积:项目租赁面积约3000平方米,绿化面积依托现有;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 106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额: 11万人民币;

劳动定员:25人;

工作日班次:年工作300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木源居木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委托苏州市佳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范围、SS、COD、NH3-N、TP、TN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烟囱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苏高新管【2018】74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点。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所测点位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个体户回收;含油抹布豁免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最终零排放。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中废水量、COD、SS、氨氮、总磷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全厂总排放量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

三、公众查阅报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19年08月15日至2019年09月11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19年08月15日至2019年08月16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参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边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木源居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海雷

联系方式:18262120826

附件:木源居验收监测报告

苏州木源居木业有限公司年产定制家具1000件建设项目验收意见(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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