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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环保协会 日期:2019-08-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已于2019年8月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和枫产业园26幢厂房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伽蓝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位于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和枫产业园34幢厂房(和枫产业园注册场所不变,仅道路编号发生变更,产业园内厂房编号也进行变更,变更前伽蓝公司位置信息为泰山路6号16幢厂房),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光学器件、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通信设备、陶瓷器件及新材料、测试设备、自动化设备与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智能化系统设备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扩建项目投资1000万,扩建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

2018年5月企业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并于同年12月26日通过过苏州高新区环保局审批,批文号为:苏新环项[2018]301号。

本项目新增职工260人,年工作258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064小时。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应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因此,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2019年5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该单位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在认真分析该项目主体工程以及环保设施、措施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9年5月14日-15日,2019年6月10日-11日,2019年7月27日-28日在项目正常运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为“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晶体250万个、光学零件1000万个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研磨废水经预沉淀后上层清液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废水、切割废水、检验废水、清洁废水、制纯水废水及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处理,最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在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等隔音降噪措施,对产生的噪声进行降噪,减少对周围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沉砂、报废品、废胶带、喷砂废物、废刀片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均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汽油、异丙醇废液委托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处理;清洗废液、脱模剂废液委托苏州市和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棉球与原有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容器一起委托江阴市江南金属桶厂有限公司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主要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三废”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次环评表的评价结论是以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及污染物防治对策为基础的,如果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或者原材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及污染物防治对策等有所变化时,应由建设单位按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另行申报。

建议:

1、加强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定期进行自行监测。

2、抓紧编制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示期: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7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伽蓝致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寒冰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号和枫产业园26幢厂房

联系电话:1386255063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伽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伽蓝致远电子验收意见8.9(终稿).pdf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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