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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包装桶体80万个、包装桶盖80万个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8-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包装桶体80万个、包装桶盖80万个项目已于2019年3月1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包装桶体80万个、包装桶盖80万个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89号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89号,租赁苏州维安欣服饰工艺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周边主要为工业企业。

本项目为年产包装桶体80万个、包装桶盖80万个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员工6人,厂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午餐由快餐公司配送。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运转时间2400小时。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应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因此,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我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2019年1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该单位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在认真分析该项目主体工程以及环保设施、措施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9年1月15~16日在项目正常运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为“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包装桶体80万个、包装桶盖80万个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荡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混合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本次验收不进行废水监测。

(二)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等离子处理,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覆膜废气根据环评分析,废气产生量很小,可忽略不计,只做定性分析。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声源为:空压机、排风机、注塑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料、次品、废膜外售;废润滑油委托苏州市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建设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成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三废”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201985日至2019830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朗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路89号

联系电话:1596226632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 朗跃包装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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