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博明塑胶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博明塑胶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博明塑胶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内(四期)
建设内容及规模:苏州博明塑胶有限公司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原址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支英街168号,根据企业生产规模调整和市场需要,企业计划搬迁至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内(四期),租赁苏州新区大华灌装厂24幢标准厂房1100m2,购置保护膜涂布机、大滚筒涂布机、裁切机、复卷打孔机和单刀单轴裁切机等先进的生产设备,搬迁完成后,新增年产粘尘垫及粘尘滚筒532吨,总产能达到年产粘尘垫及粘尘滚筒1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博明塑胶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地址:苏州高新区枫桥工业园内(四期)
联系人:徐建国
联系电话:1381275153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市环科环保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04号)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81号双银星座商务广场1601室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512-65258823
邮箱:15251863450@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博明塑胶报告表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