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象山路、罗家湾路交叉口南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象山路、罗家湾路交叉口南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象山路南、罗家湾路东、白鹤山以北
建设内容:项目对宕口进行整治,重新复绿,并对现状树林进行梳理整治,形成一个连续有机的整体,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也为周边市民游客新添了短暂休憩的地方,主要包括滨水观赏区、自然静谧区、精致花镜区、密林涵养区和保留林地区等。该项目建设、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樊经理
联系电话:13962141444
邮箱:26222500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验收意见及签到表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