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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6-WG-81号地块新建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6-WG-81号地块新建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开发区通浒路北、312国道绿化地东。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四明路8号浒墅关开发区招商中心20号;

联系人:韩工
电话:15190553906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开发区四明路8号浒墅关开发区招商中心20
联系人:高工
电话:13914090945
Email
52629004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苏州茂泰置业有限公司苏地2016-WG-81号地块新建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专家验收意见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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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廘山路369号国家 环保产业园35幢东附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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