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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9-0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97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97号,公司原有迁建项目、年产离心机5300台等扩建项目、食堂扩建项目均在20131121日通过验收(苏新环验[2013]221号、苏新环验[2013]219号、苏新环验[2013]220号),该公司厂区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完善,“三废”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际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相符。不存在的环境问题,不需要采取以新带老措施。本项目为增资2100万元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环保投资为105万元,不新增项目定员,工作时间为8小时/班,实行四班三倒,年工作日约为250天。

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于201412月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113日获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苏新环项【201530号。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应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因此,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我公司接受委托后,20181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目前该单位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在认真分析该项目主体工程以及环保设施、措施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和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122~23日在项目正常运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为“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体外诊断试剂改建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活污水,主要生产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厂内污水收集池pH调节后,接管至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大运河。

(二)废气

本项目投料过程采用人工将原料包装打开后直接由混合釜投料口投入的方式。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原料均为固体颗粒,人工打开包装、投料过程易产生少量粉尘。投料口设置抽风系统,通过集气罩将投料散逸的粉尘收集后由车间排风扇排出,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行时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和泵类产生的机械噪声,在生产在车间内进行,经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废液委托苏州市众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主要结论: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建成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够维持现状。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三废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1)本次环评表的评价结论是以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申报的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及污染物防治对策为基础的,如果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或者原材料种类用量、生产工艺及污染物防治对策等有所变化时,应由建设单位按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另行申报。

2)项目设备清洗废水、消毒废水经厂内pH调节处理达标后接入管网,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废气排污口、噪声排放处以及固废暂存处应根据省环保局《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

3)加强厂区内绿化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公示期: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26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赛默飞世尔(苏州)仪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厚会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297

联系电话:1333800715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赛默飞世尔验收评审意见

赛默飞世尔验收签到表

赛默飞世尔验收监测报告.pdf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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