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简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嵩山路155号,租赁厂房,租赁厂房面积5532.0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笔记本外壳36万片、汽车行李架48万支、汽车天窗导轨48万支、冰箱把手50万支、电视机边框30万套。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①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粉尘、机加工废气及酸雾废气等。
喷砂粉尘经管道收集通过水洗喷淋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废气通过设备自带油雾分离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酸雾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处理,尾气经屋顶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各污染物均能达到标准限值要求排放。
②废水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氮磷废水、有机染色废水、酸碱废水及含镍废水等。
氮磷废水经氮磷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浓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与氮磷废水处理系统,蒸发残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无氮磷废水排放;酸碱废水、有机染色废水则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有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设施排放口镍含量达标排放,经总排口与生活污水、综合废水、清下水等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上述废水经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对京杭运河影响较小。
③项目噪声排放主要是水泵、冷却塔、喷砂机等公辅设施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拟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无二次污染。,不对外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总规和产业规划要求,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特爱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801541962
联系人:陈经理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98号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1幢1441室;
联 系 人:姚工;
邮 箱:229261884@qq.com
联系电话:0512-6813696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