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青莲路111号。拟租用苏州市春秋汽车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1118平方米,建成后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项目主要设备有CNC加工中心2台、铣床2台、小磨床5台、摇臂钻1台、大水磨1台、慢走丝3台、冲床2台、穿孔机1台、三次元1台、2.5次元波纹仪、轮廓测量仪1台。
本项目员工1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年运行2400小时。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青莲路111号。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苏行审环评[2020]90147号”批复对应的“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建设内容。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及对项目生产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规模、原辅料使用及工艺等于原环评报告及批复一致。
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31日对项目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全厂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产品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租赁方污水总排口,接管浒东污水处理厂,无独立排口,水质不具备代表性,本次验收未进行监测。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内容,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苏高新管〔2018〕74号)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标准,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项目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废
企业设置一个10㎡一般固体废物仓库,该场所设在厂房外北侧,已经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企业建有一个8㎡危险废物仓库,设在厂房内西侧。仓库能够防风、防雨、防渗,环氧地面能够防腐防渗、收集泄露废液;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且张贴了标签;危废仓库外张贴了危废标志,张贴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等;并且目前已经落实“双人双锁”措施,危险废物仓库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苏州市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生活垃圾依托租赁方由环卫部门处理,金属废料、次品、废砂轮、除尘尘粒收集后外卖,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桶委托盐城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项目固废最终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验收监测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11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青莲路111号
联系方式:15716180582
附件: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定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年加工模具1000套项目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签到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