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苏州福盈瑞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中空板包装材料1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已于2020年01月18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且自主验收报告已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中空板包装材料1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性质:新建;
第一阶段投资总额: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建设内容:年产中空板包装材料1000吨新建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176号。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环评批复生产规模为年产中空板包装材料1000吨新建项目,本项目建设性质、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三、验收监测情况
2019年11月19-20日苏州国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苏州福盈瑞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中空板包装材料1000吨新建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能力要求的75%以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
1、废水
经监测,2019年11月19日-20日,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中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环评中列出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及pH值日均排放浓度符合环评中列出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
经监测,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经监测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监测,该企业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为57.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粉碎机粉碎回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委托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不产生二次污染,零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07月3日至2020年07月3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福盈瑞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银根
联系方式:13951113569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