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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6-WG-87号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6-3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04月委托苏州嘉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0年05月0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桑园路西、彩苑街南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967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36.22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428.52平方米;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10290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额:500万人民币。

二、验收情况

(1)水环境影响验收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次验收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置2个污水总排放口,4个雨水总排放口,区域内雨、污水管网已接通,设置5个不锈钢隔油器,餐饮业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浒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京杭运河。

(2)大气环境影响验收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采取加强道路的管理措施且完善绿化带减少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影响;项目已预留专用烟道,排放口位于楼顶;隔油池为一体式且位于混凝土井内,垃圾日产日清减少恶臭影响。

(3)声环境影响验收结论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减振降噪的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工地中部;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在浇铸前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加强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风机、水泵等均采用低噪振动型设备,风机出口管道采用消声减振措施,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空调室外机等应当尽量远离周边居民住宅;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四周边界昼、夜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验收结论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人员驻地设置了临时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渣土及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运输处置。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商业垃圾、饮食业厨余垃圾、隔油池油脂等,其中,生活垃圾及一般商业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饮食业厨余垃圾及隔油池油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清运。

三、公众查阅报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27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20年06月30日至2020年07月0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参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边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龙华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煜

联系方式:18115501719


附件:苏地2016-WG-87号地块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苏地2016-WG-87号地块建设项目验收专家意见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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