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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苏州高新区方舟快餐服务部年制售快餐60万份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2-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10月委托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19121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性质:搬迁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前桥路2号;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92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额:8万人民币

劳动定员:250

工作日班次:年工作350天,两班制,每天24小时

二、 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高新区方舟快餐服务部于20191016-17日委托江苏安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隔油沉淀池出口处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LAS指标均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废水总排口的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LAS指标都达到苏州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炉灶及节能蒸汽机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油烟净化效率及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敏感点。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西侧、南侧、北侧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侧厂界昼、夜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固废(餐厨垃圾、废食用油脂)分类收集后委托苏州华益洁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最终零排放。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中废水量、CODSS、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LAS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全厂总排放量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油烟的排放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

三、 公众查阅报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214日至2020312

固废验收公示期:2020214日至2020217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参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边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方舟快餐服务部

联系人:毛工

联系方式:15850078641

附件:方舟快餐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

                 方舟快餐验收意见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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