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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捷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电子连接器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公示(固废)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20-02-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捷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电子连接器新建项目已于2020年1月2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捷敦电子有限公司年产4亿只电子连接器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28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8%;

建设内容:租赁苏州天仁河电器有限公司标准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88号,新建年产4亿只电子连接器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288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捷敦电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世科同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5日。

1)废水

接管废水中pH范围及COD、悬浮物的日均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的日均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废气

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5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9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冲压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废屑、注塑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其中“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废屑”外售综合利用;注塑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机油罐、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提供危废处置协议。

生活垃圾:由出租方统一委托苏州新区枫桥街道市政服务中心清运处理,已提供出租方垃圾清运处理协议。

厂内已基本按规范要求设置25m2危废仓库、35m2一般固废仓库。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0年1月23日至2月15日

固废验收公示期:2020年2月13日至2月15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捷敦电子有限公司

系人:代工

联系方式:0512-87669166

附件:


2020年2月13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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