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艾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陶瓷粉120吨、谐振器2500万只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艾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陶瓷粉120吨、谐振器2500万只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艾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紫金路88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江派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厂房一层南面车间,引进相关设备,主要进行陶瓷粉末和谐振器的生产,年产陶瓷粉120吨、谐振器2500万只。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二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艾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陶瓷粉120吨、谐振器2500万只新建项目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紫金路88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12-666746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95453246
联系邮箱:786981546@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2)写信的方式;(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艾冠报告表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