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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地2014-G-34 号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作者:苏州高新区环保协会 日期:2018-0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地2014-G-34 号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高新区环保局对本项目的审批意见等要求于2018716日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出席验收会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能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验收咨询单位(高新区环保产业协会),并邀请专家三人一起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审核了验收调查报告表,经认真评议, 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邓尉路北,长江路西,由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主要是多层、小高层、低层及其配套公建,配套地下汽车库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157327平方米(分为三个独立地块),总建筑面积236015.8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3178.87平方米:包括住宅、配套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用房、消防控制室、安防机房);不计容建筑面积62837.00平方米:包括地下汽车库及地下设备用房(含人防地下室)、配电房、保温及架空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11月,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地2014-G-34号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1230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4]981号)。

项目总体分为三个地块,因此建设分为三阶段。项目第一阶段—3号地块(3-2#住宅~3-7#住宅)通过第一阶段环保验收,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意见(苏新环验[2016]133号);第二阶段—2号地块(2-1#~2-20#住宅、2-1#2~2#地下车库、人防车库、2-P1#~2-P3#配电间、3-P1#配电间、开关间、煤气调压站)通过第二阶段环保验收,取得苏州高新区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意见(苏新环验[2016]686号)。

项目三期工程于20150721日、20160901日取得施工许可后开始施工,于201806月三期工程、即项目总体竣工。现对苏地2014-G-34号地块三期工程及总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7月公司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三期及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三期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总体投资为2371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总体苏地2014-G-34号地块项目分为三个地块三个阶段验收,之前一、二阶段均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本次三期工程用地面积为65501.80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为90828.3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0671.8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0143.36平方米,建筑为1栋(1-1#)为5F多层住宅,8栋(1-2#~1-7#1-16#~1-17#)为6F多层住宅,8栋(1-8#~1-15#)为4F多层住宅,22栋(1-18#~1-39#)为3F低层住宅,2栋(1-40#~1-41#)为1F建筑,1间门卫室(1-42#),1-P1#~1-P2#配电间,1-1#地下车库,3-1#楼为4F建筑等。机动车停车位469个(其中,地上停车0个,地下停车46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85个(地上停车201个,地下停车384个)。

项目总占地面积1573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6015.87平方米。本次为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地2014-G-34 号地块项目的总体验收。

以上建筑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总体占地面积(157327平方米)与环评报告表一致,实际总建筑面积(236015.87平方米)比环评报批面积(223966.52平方米)增加15367.52平方米,增加20.4%。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中其他生态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三条中设计运营能力增加30%以上,项目建设规模调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三期地块设有2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总体10个生活污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和氨氮,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天然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项目废气均为间断无组织排放,且排放量很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空调机组、水泵等设备及汽车进出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个噪声源设备,合理布置绿化带等措施减震和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站处理,定期清运。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按照环评及新区环保局审批决定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已提供与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情况说明。验收期间,由于居民尚未入驻,因此未进行监测。

2.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废气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设置独立的排烟机房和机械送排风系统,于半地埋式排风口排出地面,经绿化带吸附、衰减后排放。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抽油烟机净化,通过附壁烟道至每幢楼楼顶排放,由于居民尚未入驻,因此未进行监测。

3.噪声

本项目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商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实现零排放。

5.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建设阶段和营运期间已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相关部门未接受到沿线群众关于环境问题的投诉。

由于轨道交通三号线于项目地下穿通过,因此在销售告知的前提下,需在轨道交通建成后对项目进行振动监测。

五、现场检查情况

验收组对现场进行了核查,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和认真讨论评议,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及要求,并根据验收调查表结论,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进行施工,营运期采取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减振隔声、垃圾分类收集、景观和绿化恢复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建议与要求

1)根据环保部相关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登陆验收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建立完整档案等;

2)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8717日至2018814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珖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锦峰路199 锦峰大厦B8

联系电话:1351160405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噪声监测报告

苏地2014-G-34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苏州新高绿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地2014-G-34 号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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