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已于2018年4月3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开发区东金芝路48号,租用苏州市大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以北隔苏州市大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仓库及河道为苏州亚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南隔苏州市大陆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为东金芝路及苏州海富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市浒关分区消防大队,以西为利倍塑料及好佳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东为苏州德华机械有限公司及建林路。总投资15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车间一层,局部办公二层。工作班次实行一班制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2000小时。生产规模为年产EPE卷材700吨,塑料制品100万件。
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委托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编制《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10月29日获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0]1110号)。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年生产EPE卷材700吨,塑料制品100万件为本次验收工程(以下称本项目)。
本项目各类设施运行稳定,基本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8年1月对本项目中废气、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并于2018年1月8日、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经过对验收监测结果统计分析,结合现场环保管理检查,在资料调研及环保管理检查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原料使用、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工艺基本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工程营运阶段的主要环境影响为VOCs废气、生活污水。经调查,本项目注塑和吹塑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捕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塔外排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试运营期间,委托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废气、废水监测工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结合现场检查,本项目运行管理基本符合环评和环评批复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状况已达到设计产能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结论,结合监测结果表明:VOCs排放速率均符合美国印第安纳州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无相关排放标准,不作评价。
厂区内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接管口出水监测结果表明:能满足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能达到环评中排污总量考核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营运期在注塑和吹塑产生少量VOCs废气,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本项目批建基本相符,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本项目废气和废水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5月4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联瑞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许关分区东金芝路48号
联系电话: 0512-65330901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18年4月4日